在中国2010年世博会期间,新世傲文化负责执行集团下达的世博文化服务工作...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6 年 11 月 3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朱政平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2016 年 10 月 18 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提议召开 201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14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 12,000,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90.23%。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10 月 19 日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上海新世傲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6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公告》(公 告编号:2016-046)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2,0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拟根据 2016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导致的总股本变动, 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以下内容进行修改:
(1)原章程第一章第五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330 万 元。”现修改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128 万元。”
(2)原章程第一章第十八条:“公司总股份数为 1,330 万股, 全部为普通股。”现修改为:“公司总股份数为 2,128 万股,全部为普通股。”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2,0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相关事宜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成后,公司须针对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 导致的总股本变动情况办理工商变更登记,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公司工商变更登记及其他必要变更登记。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2,0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签订中国建设银行龙卡信用卡账单分期营销活动合作协议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与中国建设银行信用卡中心签订《中国建设银行龙卡信用卡账单分期营销活动合作协议》,公司通过中国建设银行信用卡中心 换购平台为中国建设银行信用卡中心指定的优质信用卡客户提供“亨 利世家拼色畅游背包”礼品换购、配送及售后服务。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2,0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签订专项扶持协议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与关联方上海哈华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上海新世傲实业有限 公司同为注册在上海机器人产业园的符合国家支持鼓励类的企业,共 同与上海顾村新城经济发展有限公司签订专项扶持《协议书》。上海 顾村新城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根据国家的相关政策以及以上企业所缴 纳的营业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的情况给予资金扶持, 扶持资金全部拨付到上海新世傲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的账户中,由 上海新世傲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代发给以上企业。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282,317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涉及到关联交易事项,上海新世傲实业有限公司为上海新世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企业(持股 85%),上海哈华电子商务有 限公司为上海新世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持股 100%), 上海盛顺服装有限公司为上海新世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企业(持 股 55.765%),股东上海盛顺服装有限公司所持股份回避表决;朱政 平为上海盛顺服装有限公司的股东和法定代表人,股东朱政平所持股 份回避表决;朱政平为上海政鸿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 伙人,并作为普通合伙人以货币方式认缴上海政鸿投资中心(有限合 伙)54%的出资额,股东上海政鸿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所持股份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一)《公司 201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上海新世傲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11 月 3 日